the way: i

有人問我:去花蓮幹麼?我的回答五次裡有五種不同版本。唉,其實這麼多的理由只是在掩飾我想回花蓮的情緒,老娘就是想要什麼目的也沒有的回來看看啊!

搭車看雨的痕跡一路從頭城漸漸轉淡,我就知道回花蓮是值得的,甚至當火車從和平、新城、北埔緩慢(又誤點)駛向花蓮時,心裡竟開始有些緊張與興奮。其實這次也不過才離開一個月,沒想到心裡是如此迫切著這個待了七年時光的地方,或許就像相片店大姐所說的,「這裡真的太黏了」。
第一次聽花蓮的土會黏人,是大一的英文必修課。還記得我當時的反應是:「是這樣嗎?」那一年是我第一次離家這麼遠,心裡是滿滿的憂鬱,一點也不覺得陌生的花蓮是有多麼吸引人。花蓮好大、就連水蟻、喇蚜都特別大隻,甚至有許多地震與颱風,可是如果說我現在已經把這裡當作我第二個家鄉,會不會顯得矯情又做作?嗯,雖然我一樣害怕大的要命的喇蚜,討厭颱風直撲花蓮就會停水停電的窘境,可是花蓮有太多的細節與氣氛需要時間沈澱他們美好。待在花蓮這麼久了,我已經無法好好用語言說明花蓮的迷人之處。

歐 這次回花蓮四天,我已經開始覺得時間太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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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上fastball上一世紀的經典 the way


今天沿著台11丙騎車時,我一直在哼這首歌。對了,這首歌是根據真實故事所改編的。有一對老夫妻開車參加地方上的節慶,但卻從未沒有抵達目的地。這對夫妻被發現死於離目的地500哩遠的懸崖下。主唱Tony Scalzo把這則故事浪漫畫了,他在歌曲中把這對夫妻敘說成因為某種情懷而到遠方旅行的情境,他們車子壞了、又餓又累,但他們的心裡充滿愉悅與滿足,一點也不在乎目的地在哪,也不擔心家中的一切。Scalzo認為這對老夫妻的旅途是非常開心的,他們也在快樂之中走向死亡。
(以上是youtube的網友說得,是不是真的如此我也不知道,但這真的是首好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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